國臺辦:鼓勵支持大陸企業在臺設立農產品采購中心
2011-03-16 18: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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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 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16日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大陸方面鼓勵和支持有條件、有意愿的大陸企業根據自身經營特色赴臺設立農產品采購中心,與臺灣農產品集中產地進行產銷對接合作,根據臺灣農民的需要常態化采購臺灣農產品。
她表示,目前已有福州超大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在云林縣設立分公司,經營蔬果、水產品、花卉、茶葉、食品等農產品貿易,今后還將根據需要在臺灣其他地方設立采購點。她認為,這些做法都有助于切實了解臺灣農產品的產銷狀況,逐步建立臺灣農產品銷往大陸穩定、專業、高效的貿易平臺。
新華社記者問,全國人大剛剛審議通過的“十二五”規劃綱要,將如何促進兩岸進一步加強經濟合作?
范麗青表示,“十二五”規劃專辟一章來闡明如何加強兩岸經濟合作問題。首先提出要積極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這包括實施好早期收獲計劃,使雙方企業尤其是臺灣的中小企業從中受益;也包括要務實推進框架協議的各項后續協商。其次是從擴大貿易、促進投資、推進新興產業以及金融等現代服務業合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全面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第三是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支持海西以及平潭綜合實驗區在兩岸關系尤其是經濟交往中發揮先行先試的作用。